王晓东,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刑法学硕士、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博士后, 2002年2-5月在英国伦敦大学和欧洲法学院交流,曾在地方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工作,历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指导室负责人、刑三庭审判长、刑二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一级高级法官,主管全国重大职务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外犯罪、部分经济犯罪及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和指导,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法官。现任二十国集团(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南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