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上海经济刑法高端论坛(2023)在上海交大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 2023-10-24

10月17日,首届上海经济刑法高端论坛(2023)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凯原法学院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联合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上海交通大学)承办,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和复旦大学法学院协办。论坛的主题为“经济刑法的基础与界限”,下设“经济刑法的基础”、“经济刑法的界限——贿赂犯罪与洗钱”、“经济刑法的界限——经济刑事程序与经济犯罪界定”三个研讨单元,助力经济刑法前沿问题深入研究和中外刑法学者交流互鉴,碰撞出智慧的火花。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以及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的50余位中外专家学者出席本次论坛。


开幕式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周承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林维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张希靖副厅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主持。

周承首先为论坛致辞。他指出,深化经济刑法研究,为化解司法实践难题提供智力支持,是学者肩负的学术使命与社会责任。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经济刑法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提升经济刑法学科应对实践发展的能力;二是要坚持实践导向,认真研究解决重大紧迫问题;三是要汇聚中外智识,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他预祝本次论坛取得丰硕成果,为经济刑法研究奠定坚实基础。

林维在致辞中指出,刑法学应以何种姿态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是当前学术研究应当关注的重点问题。他围绕论坛主题,对“经济刑法的秩序与自由取向”、“法典化与再法典化”、“刑法与前置规范”三组关系提出看法,强调应当事先解答刑法在经济社会治理中担任起怎样的角色这一根本问题,才能避免在具体问题上陷入困境;应当寻找到合适的路径平衡刑法法典化的立法效率问题;应当在民商事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设置明确的界限,以便确保正常的经济运行能够保障公民的人权和财产权。

张希靖在致辞中提到,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为办好每一个经济犯罪案件,仍需推进“检学研一体化”机制落实、推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现代化,本次论坛正是进一步推进理论与实践交融的契机。论坛的第一单元既深化研究经济刑法的基本理论,又着重研讨与单位犯罪和刑事经济制裁相关的前沿难题;第二单元关注例如商业贿赂、背信与洗钱等相关经济犯罪的具体问题;第三单元主要探讨经济刑事程序中的适用问题,与经济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密切相关。希望通过本次论坛的高质量学术交流,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第一单元:经济刑法的基础


论坛第一单元主题为“经济刑法的基础”,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吴大华研究员,《法学论坛》吴岩主编主持。

南京大学法学院孙国祥教授围绕“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这一主题进行探讨,提出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是市场经济秩序的观点。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佩特拉·维蒂希教授探讨了“经济刑法中的特别教义学”,指出在德国刑法的司法实践中可以找到建立经济犯罪特别教义学的方案,但不能通过所谓高效打击经济犯罪的理由而使其正当化。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以“论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规定的特点”为题展开介绍,指出我国单位犯罪规定特点的三个主要方面。德国弗莱堡马克思·普朗克犯罪、安全与法律研究所研究人员马克·恩尔哈特介绍了“经济刑法中的替代性‘刑罚’”,指出为避免“司法系统过载”的现象近些年发展出的没收、履行负担的停止程序等刑事制裁的替代措施。日本成蹊大学副校长金光旭教授对日本刑法中的没收及追缴制度进行概述,并探讨司法运作中的课题以及没收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研究员围绕“中国刑法中的没收”这一主题,对中国刑法中作为附加刑的没收财产和作为准不当得利财产衡平措施的特别没收进行论述。

与谈环节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罗灿法官表达了对经济刑法的特点定位、司法立场和司法审判中的重点问题的看法。云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高巍教授对孙国祥、佩特拉·维蒂希所作的报告进行了评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李长坤副庭长发表了对追缴没收问题的看法并分享了司法经验。


第二单元:经济刑法的界限——贿赂犯罪与洗钱


论坛第二单元主题为“经济刑法的界限——贿赂犯罪与洗钱”,由《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魏建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姜涛教授主持。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最高检职务犯罪检察研究基地负责人于改之围绕“中国刑法中的商业贿赂犯罪:立法、课题与动向”,全面梳理了我国商业贿赂犯罪的基本情况,并探讨了立法、司法和理论上的实际问题。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松泽伸教授以“作为经济犯罪的腐败——日本的外国公职人员贿赂现状”为题,结合两起案件具体介绍了日本向外国公务员行贿犯罪的基本情况。意大利摩德纳大学法学院路易吉·福法尼教授发表了题为“作为兜底构成要件的背信罪——比较法的视角”的报告,全面比较了欧洲主要国家关于背信罪的基本定位、构成要件以及适用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以“中国刑法中的洗钱罪”为题,从理念转变、立法进程、司法现状三个角度综合阐明了我国反洗钱的情况。

专题发言结束后,进入与谈环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徐世亮副院长从经济犯罪的体系协调性问题、经济犯罪快速扩张的态势、构成要件的不确定性三个方面发表评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曹坚主任总结了各报告的启发性创见,同时发表了个人见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涂龙科研究员对王新的报告作了评论,并从三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洗钱罪基本构造的见解。

在自由讨论环节,王新、马克·恩尔哈特对经济洗钱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松泽伸对一般贿赂罪和对外国公务员贿赂罪的区别发表了个人看法。


第三单元:经济刑法的界限——经济刑事程序与经济犯罪界定


论坛第三单元主题为“经济刑法的界限——经济刑事程序与经济犯罪界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姚建龙研究员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主持。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赫尔穆特·查致格教授围绕“刑法概念作为跨国追诉欧洲经济犯罪可能性的关键”进行了报告。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林喜芬教授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紧急止付制度的检视与完善”作主题报告,分析涉诈资金的流转特征与查控现状,指出现行紧急止付制度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亚军律师以“经济犯罪界定及其意义”为题发表报告,分析、比较对经济犯罪定义、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观点,由分析市场经济机制开始逐步引入经济犯罪的定义,最后阐述界定经济犯罪的重要意义。

专题发言结束后,进入与谈环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张军英主任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分别对三个报告作出评议,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张勇教授立足于“经济刑法概念是经济刑法的核心”作出论证,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吴允锋教授在对三位主报告人分别点评的基础上表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相关问题。

在自由讨论环节,赫尔穆特·查致格对吴允锋、徐世亮的问题作出回应,王新与马克·恩尔哈特就欧盟反洗钱指令与德国法中的洗钱罪之间的关联性展开了讨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教授和赫尔穆特·查致格围绕在欧盟层面上刑法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功能进行了探讨,罗灿、路易吉·福法尼、佩特拉·维蒂希就德国法中有关背信罪的构成要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闭幕式



闭幕式由于改之主持,她向莅临论坛的嘉宾表示由衷谢意。

赫尔穆特·查致格在闭幕总结中指出,本次论坛涉及丰富的主题和内容,通过不同国家的专家参与论坛,可以为大家拓展各方不同的实践情况与学术观点,有助于我们建立一个有效的法治交流体系。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教授为本次会议做出总结,他表示,本届论坛能够重点围绕经济刑法的基础与界限展开极为深入的探讨,紧扣经济犯罪治理中的诸多核心议题。同时,他接过了第二届上海经济刑法高端论坛的交接棒,对下届论坛的举办进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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